核心判断

8月28日政策的力度很大,但发力方向集中在销售制度、项目融资和交付风险,短期需求刺激相对克制。预售门槛提高、购房资金全额进入监管账户、预售项目个人按揭延后至竣工备案后发放,新出让住宅用地优先采用现房销售;同时,开发贷期限延长、首次还本原则上后移至竣工备案后,并引入项目主办银行制。政策把购房人的交付与提前还贷风险压低,也把更多建设期资金压力留给开发商和主办银行。

对港股内房股,绝对受益程度以头部央企和财务稳健地方国企领先。中国海外发展、华润置地这类低融资成本、现金储备充足、核心城市项目占比高、具备商业资产和REITs退出通道的公司,能够承接现房销售带来的资金占用,并借助行业出清扩大项目获取能力。民企中,龙湖集团等持续降债、经营现金流为正、持有可抵押经营性资产的公司会获得边际改善,但其利润缓冲和现金厚度仍弱于头部央企。

政策文件明确不同所有制一视同仁,银行的风险定价不会因此消失。对债务重组中的民企,新增资金通常封闭用于具体项目和保交付,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未必同步受益。政策主要改善优质项目的融资可得性,并未提供无条件的主体兜底。

政策力度:制度约束强,销售托底有限

政策环节 8月28日主要变化 对行业的影响
预售准入 预售项目单体建筑需完成主体结构封顶 高周转房企取得预售款的时间后移,拿地后快速回笼现金的模式受限
资金监管 首付款、个人按揭等购房资金全部进入监管账户 项目交付安全提高,集团跨项目调拨预售资金的空间收窄
现房销售 新出让土地及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优先采用现房销售 开发商需承担更长建设周期和库存持有期,资本实力的重要性上升
个人按揭 预售住房按揭在竣工备案后发放;现房在销售备案后发放;最长贷款期限由30年延至40年 月供压力下降,有助刚需与改善需求释放;开发商收到按揭款的时间继续后移
开发贷款 单项目主办银行制;预售项目最长5年、现房项目最长7年;首次还本原则上在竣工备案后 银行开发贷成为现房销售资金链的主要桥梁,优质项目可获得更匹配建设周期的融资
资本市场 支持再融资、涉房资产并购、公司债、CMBS、ABS、租赁住房及城市更新REITs 经营性资产丰富、治理规范、项目现金流清晰的上市平台受益较多

这轮政策没有在同日文件中推出全国统一降首付、普遍下调房贷利率或现金购房补贴。40年按揭可降低月供,在常见利率区间内,同额贷款的月供较30年期限大致减少一成多,但总利息支出增加,且无法单独扭转居民收入、房价和就业预期。2026年1—7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19.2%,新建商品房销售额下降13.1%,房企到位资金下降20.3%,其中国内贷款下降32.1%、个人按揭贷款下降23.5%。在这一背景下,8月28日政策首先处理信用链和交付链,短期成交修复仍取决于核心城市供需、居民收入预期和地方配套措施。

现金流链条被重写

过去的高周转模式依赖“拿地—开工—预售—按揭回款—再拿地”。新规下,预售时间推迟到主体封顶,按揭款进一步推迟到竣工备案,首付款等资金又被封闭监管。开发商需要用股东资金、开发贷、经营性现金流或资产处置覆盖更长的建设期。项目主办银行制和更长开发贷期限可以缓冲压力,却要求项目利润、施工进度、销售回款和资金用途可穿透核验。

由此形成三项分化:

  1. 主体信用向项目信用迁移。 母公司信用较弱但项目位于核心城市、毛利和去化可验证的项目,融资机会有所增加;低能级城市、土地成本高、售价下行的项目仍难获得资金。
  2. 预售杠杆向资产负债表杠杆迁移。 现金多、负债低、融资期限长的企业能够等待竣工;依赖预售款滚动施工的企业面临更高流动性缺口。
  3. 住宅开发向持有运营和资产管理延伸。 商场、写字楼、长租公寓、城市更新等资产可通过经营性物业贷、CMBS、ABS和REITs形成融资与退出闭环,单纯依靠住宅开发利润的公司选择更少。

哪些类型的房企受益较多

1. 低杠杆、低融资成本、现金充足的央国企

现房销售提高前置资本要求。中国海外发展、华润置地一类企业可用低成本开发贷覆盖建设周期,也能在土地市场和项目并购中获取优质资源。它们的优势来自信用、现金、施工组织和核心城市项目结构,国资背景只是其中一项条件。部分地方国企若净负债率较高、旧库存集中在弱城市,同样会受到资金占用和减值压力。

2. 一线及强二线城市项目占比高的开发商

项目融资强调项目现金流。人口、产业和改善需求较强的城市,售价与去化更容易通过银行压力测试。中国海外发展、华润置地、绿城中国、中国金茂、越秀地产及龙湖集团的核心城市项目具备相对优势,但需逐个审查土地成本、权益比例、合作方风险和未售库存,不能只看城市能级标签。

3. 已接近竣工或拥有可售现房的公司

按揭须在竣工备案后发放,临近交付项目的现金回笼距离较短。高质量现房还可降低购房者对交付的担忧。不过,弱城市的现房库存可能继续以价换量,账面存货并不自动转化为现金。

4. 持有优质经营性资产并具备证券化能力的公司

华润置地的万象系商业、中国海外发展的商业资产和龙湖的天街、长租公寓及物业服务,可以提供经常性现金流,并对接经营性物业贷、CMBS、ABS及REITs。8月28日资本市场文件对租赁住房、城市更新和商业不动产证券化给出明确通道,这类企业的融资来源更分散。

5. 降债完成度较高、经营现金流持续为正的优质民企

项目融资和所有制平等原则对优质民企的边际意义较大。银行可减少对集团标签的依赖,转而审核单个项目和抵押资产。龙湖集团属于较典型样本:持续压降有息负债,经营性物业能够支持长期贷款,住宅项目集中于一二线城市。限制条件是开发利润已明显变薄,现金储备下降,新增投资能力受到约束。

受压类型

高杠杆、高周转、低能级城市库存占比高、预售资金跨项目调用频繁、合作项目治理复杂的开发商承压最明显。处于债务重组的民企可以通过“白名单”、主办银行和项目并购维持部分项目施工,新增资金通常优先保障工程、购房人和有担保债权,股权价值仍受资产减值、债务削减和潜在摊薄约束。

港股国企与民企:绝对受益和边际弹性需要分开

比较维度 头部央国企 优质民企 困境民企
开发贷与债券融资 额度、期限、成本占优 优质项目可改善,主体利差仍存在 多依赖项目白名单、增信和重组
承受现房销售资金占用 较强 中等,取决于降债与经营性现金流 较弱
土地与项目并购能力 有望扩大 选择性补货 以处置资产为主
CMBS、ABS、REITs能力 商业资产和治理体系较成熟 龙湖等少数平台具备条件 可证券化资产常受债权限制
政策边际变化 基础条件已好,增量稳定 从信用歧视缓解中获得较大弹性 项目端改善多于股东端

综合顺序可概括为:头部央企地产平台优先,财务稳健地方国企其次,现金流可验证的优质民企居后,债务重组民企主要获得项目层面的缓释。

港股内部,中国海外发展与华润置地属于政策适配度较高的央企样本;绿城中国、中国金茂等国资平台可从项目融资和行业集中度提升中受益,但仍需观察杠杆、少数股东权益和存货减值。龙湖是民企中政策承接能力较强的公司,边际修复幅度可能高于头部央企,财务安全边际仍低一档。碧桂园、融创中国等困境主体的关键变量继续是债务重组、资产处置、项目复工和减值规模,所有制平等条款无法替代资产负债表修复。

近两年财务质量核验

港股房企没有统一的“扣非净利润”定义,公司披露的核心利润口径也不完全一致。判断政策受益程度,应同时核对核心利润、经营现金流、现金储备、净负债率、融资成本、存货质量和经常性业务贡献。

中国海外发展(00688.HK)

2024年收入1,851.5亿元、核心利润157.2亿元,经营净现金流入464.5亿元,年末现金1,241.7亿元,净负债率29.2%,平均融资成本3.1%。2025年收入降至1,680.9亿元,核心利润降至130.1亿元,经营净现金流入降至167.3亿元,现金降至1,036.3亿元,净负债率升至34.2%;融资成本进一步降至2.8%。

这组数据说明公司并未脱离行业下行:2025年收入、核心利润和现金流同步收缩,经营净现金流降幅尤其明显。但其现金、杠杆、评级和融资成本仍处于行业前列,且2025年末一线及主要二线城市土地储备货值占比86.5%。2026年上半年经营净现金流入回升至285.2亿元,期末现金1,211亿元、净负债率27.2%。现房销售和项目主办银行制提高资金门槛时,中国海外发展的适应能力较强。

华润置地(01109.HK)

2024年营业收入2,788亿元,核心净利润254.2亿元,年末现金1,332.1亿元,净有息负债率31.9%,加权平均融资成本3.11%;经常性业务核心利润约103亿元,占核心利润40.7%。2025年营业收入2,814.4亿元,核心净利润降至224.8亿元,经常性业务核心利润增至116.5亿元,占比升至51.8%;年末现金1,169.9亿元,净有息负债率升至39.2%,融资成本降至2.72%。

收入稳定并未阻止核心利润下滑,开发业务利润率仍在承压;现金下降、净负债率上升也需要持续观察。优势在于购物中心、写字楼、租赁住房、城市运营和资产管理形成稳定现金流,经常性业务已贡献过半核心利润,能够承接CMBS、ABS和REITs政策。华润置地对8月28日资本市场工具的利用空间高于单一住宅开发商。

龙湖集团(00960.HK)

2024年营业收入1,274.7亿元、股东应占核心利润69.7亿元,在手现金494.2亿元,有息负债1,763.2亿元,净负债率51.7%,平均融资成本4.0%,含资本性支出的经营性现金流为正64亿元。2025年营业收入降至973.1亿元,股东应占利润仅10.2亿元,在手现金降至292亿元,有息负债降至1,528.1亿元,净负债率52.2%,融资成本降至3.51%,含资本性支出的经营性现金流为正58亿元。运营及服务业务核心利润79.2亿元,高于集团归母利润,显示住宅开发和估值调整的拖累较重。

2026年上半年,收入398亿元、股东应占核心利润仅0.64亿元,有息负债继续降至1,471.2亿元,现金降至248.8亿元,融资成本3.36%。龙湖的降债、正经营现金流、商业资产和一二线城市项目使其成为民企中的相对受益者;核心利润接近盈亏平衡、现金继续收缩,也表明其承接更长建设周期的能力仍需依赖销售回款、经营性物业融资和资产处置。

催化路径与负面路径

政策效果较强的催化路径包括:核心城市率先出台现房销售配套土地政策;主办银行对优质项目快速批贷;房企开发贷期限显著拉长;商业不动产REITs、CMBS和ABS发行提速;购房者因“竣工后放贷”和交付保障改善而恢复入市;优质房企通过项目并购扩大市占率。

负面路径包括:银行因项目风险审查更严而放款偏慢;地方预售资金监管尺度差异较大;现房销售推高库存和利息资本化;三四线城市继续量价承压;房企核心利润和经营现金流继续下降;困境房企融资只覆盖施工成本,股权层面仍面临减值、重组摊薄和退市处置。

后续应重点跟踪开发贷实际投放、按揭放款时点、预售资金监管细则、核心城市成交与库存、房企经营净现金流、现金短债比、存货减值及REITs发行进度。政策能否从风险隔离转化为销售恢复,取决于这些指标是否同步改善。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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